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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文物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文物(文旅)局,兰州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省直各文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甘肃省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甘肃省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甘肃省文物局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

甘肃省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  背景形势

甘肃是中华民族重要的文化资源宝库,特别是延续两千年的敦煌文化是世界文明长河中的一颗璀璨明珠。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科学规划“十四五”时期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推动新时代全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对于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谱写甘肃壮丽篇章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和《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甘肃文物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规划期限为2021至2025年。

一、发展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表系列重要论述,作出多次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系统回答了做好文物工作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问题,明确了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的目标任务。特别是2019年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敦煌研究院主持召开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把舵定向、寄予厚望,是新时代文物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

“十三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文物局的大力支持下,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文物工作,甘肃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实现历史性突破。

(一)文物法规制度不断完善。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甘肃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文物安全管理办法》。省纪委监委、公检法、文物等八部门联合出台《甘肃省涉案文物管理移交暂行办法》,省文物局或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文物安全态势保持平稳。建立健全政府主体责任、文物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管理使用单位直接责任统筹衔接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省委省政府将文物工作纳入市州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县级政府向社会公布了所有不可移动文物和文物收藏单位的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单位,文物部门和文博单位层层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持续开展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文物法人违法整治、打击文物犯罪等专项行动,加快建设“三防”项目,同步强化人防、技防和物防,全省文物安全态势总体平稳。

(三)文物保护取得显著成果。完成全省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和石窟寺专项调查,开展革命文物调查,进一步摸清文物资源家底。新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6处,公布实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22个。在全国率先完成所有国保、省保及3852个长城点段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公布工作。累计投入资金25亿多元,实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724项,莫高窟、嘉峪关、拉卜楞寺等文物保护利用重大项目影响深远;实施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76项,修复馆藏文物7000余件(套),消除了文物病害,促进了展示利用。

(四)文物考古和学术研究成果丰硕。实施以周秦文化、史前文化、丝绸之路等为特色的考古发掘项目23项。夏河白石崖溶洞遗址入选世界十大考古发现,灵台桥村遗址与天祝唐代吐谷浑王族墓葬考古发掘共同列入“考古中国”项目,敦煌旱峡玉矿遗址入选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累计完成200多项配合重大基本建设工程的文物考古与保护工作。推动敦煌学、简牍学等特色人文社科研究,承担或完成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20余项,出版《肩水金关汉简(1—5)》《居延新简集释(1—7)》及一批考古报告,一、二轮合编的《甘肃省志·文物志》出版。

(五)博物馆进一步提质增效。甘肃简牍博物馆新馆建设及省博物馆扩建工程有序推进,金昌、天祝等10余座市县级博物馆新馆建成开放,227个馆列入全国博物馆名录。深化免费开放,推出或改造提升基本陈列近百个,举办临时展览650余个,开展“四进”、研学等社教活动1.2万余场次,接待观众1.5亿多人次。敦煌石窟文化艺术展览在省内13个博物馆巡展,举办敦煌壁画艺术精品公益巡展进校园系列活动80余场次,推出线上展览150多个。

(六)文物科技支撑作用有效发挥。依托敦煌研究院建成国家古代壁画与土遗址保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古代壁画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全国首个文物保护多场耦合实验室和甘肃省敦煌文物保护研究中心,2个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完成国家及省级重点科研课题62项,承担制定国家文物保护标准16项,授权文物保护技术专利13项。实施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19项,“数字敦煌”中英文版全球上线。

(七)让文物“活”起来取得实效。先后在10多个国家和地区举办以敦煌艺术、丝绸之路文物为特色的文物外展20多个,在国内举办展览30多个。每届敦煌文博会举办文物主题展览。《莫高窟与吴哥窟的对话》入选优秀国产纪录片。深化文旅融合,以文物资源为核心建成的5A级旅游景区3个、4A级旅游景区32个、大景区12个。莫高窟、嘉峪关成为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会宁、南梁、哈达铺成为知名红色旅游品牌。

(八)文物机构队伍稳定发展。麦积山石窟、炳灵寺石窟、北石窟寺移交敦煌研究院统一管理。大地湾遗址移交天水市管理,省文物保护维修研究所并入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省文物商店转企改制。省文物局增设革命文物处、增加行政编制5名,敦煌研究院和甘肃简牍博物馆分别增加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3名和20名。省委编办印发《关于加强市县文物管理机构编制的通知》,推动市县调整充实基层文物管护机构和人员力量。

五年来,全省文物工作亮点频现,文博单位和文物工作者获得了诸多殊荣。敦煌研究院名誉院长樊锦诗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改革先锋”称号,荣获“文物保护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入选感动中国2019年度人物,荣获“何梁何利科学与技术成就奖”。敦煌研究院文物保护利用群体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称号,被省委宣传部授予“感动甘肃·陇人骄子”称号,敦煌研究院“基于价值完整性的平衡发展质量管理模式”荣获甘肃省政府质量奖、中国质量奖和亚洲质量创新奖。

五年来,全省文物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文物安全管理基础薄弱,责任落实还不到位,文物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二是改革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完全破解,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任重道远;三是文物保护区域和领域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四是基层文博队伍力量较为薄弱,专业能力不足,与承担的职责任务不匹配、“小马拉大车”的问题比较突出。

二、形势分析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加快文化强省建设、增强文化影响力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文物保护、研究、管理、利用等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性安排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批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发展利好政策,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指明了新方向。省委省政府确定文化强省建设目标,部署重要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为文物事业长远发展赋予了新使命。国家和省上相继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等重大战略,为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机遇。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特别是在敦煌研究院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严格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文物保护利用和博物馆改革发展为主线,以强化文物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动力,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快推进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在推动甘肃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在加快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上展现新作为,在助推文化强省建设上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站稳政治立场,时刻对标对表,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站在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文化支撑的政治高度,肩负起新时代党的文化使命,加大文物保护利用力度,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更好发挥文物在坚定文化自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重要作用。

——坚持保护第一。始终把文物保护放在首要位置,引导全社会增强对文物的敬畏之心,推动各级政府树牢保护文化遗产责任重大的观念,强化各级文物部门守土尽责使命担当,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提高保护管理水平,坚持依法保护、系统性保护,加快实现“两个转变”,坚守安全底线,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大格局。

——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加强文物价值研究阐释和传播利用,让文物活起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完善普惠均等的博物馆、纪念馆和文物开放单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社会服务能力,赋能添彩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坚持深化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鼓励因地制宜、试点先行,梯次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重大举措、重点工作,压茬落实重大工程、重要任务,解决制约文物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深化文物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制度体系,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全省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坚持融入大局。胸怀“国之大者”,牢记“责之重者”,把国家所需、甘肃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统一起来,统筹保护与利用,统筹研究与阐释,统筹安全与发展,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全省文物事业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区域协调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合作交流。紧扣国家文化外交战略大局,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文化遗产交流合作、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抢占“一带一路”文化制高点。实施甘肃文物外展精品工程,用好敦煌文博会等国际平台,推动敦煌文化、丝路文化、长城文化、简牍文化等甘肃文化品牌在国内外推介巡展、文明对话、合作交流等,对外展示中国优秀文化和幸福美好新甘肃。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紧盯“全国一流”目标,形成文物保护利用的甘肃经验、敦煌模式,走出一条符合甘肃省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构建和完善文物保护法规体系、文物安全责任体系、文物保护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实现全省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文物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文物保护水平全面提升。把敦煌研究院建设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典范和敦煌学研究的高地。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基本建成河西走廊首条国家遗产线路。文物考古研究深入开展,在古人类史、中华文明起源、周秦文化与中华文明发展、丝绸之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发展和中华民族精神研究等六大领域取得新突破。石窟寺保护利用长效机制全面形成,推动“中国特色、敦煌经验”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体制完善、功能完备的博物馆体系更加成熟定型,博物馆发展质量显著提升。革命文物资源普查全面完成,保存状况持续改善,以陕甘(陕甘宁)片区、长征片区、西路军片区为重点的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运用体系全面形成。建成文物领域首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石窟寺、土遗址、古代壁画和文物数字化、实验室考古等领域的文物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建设甘肃文物资源大数据库,构建文物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打造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甘肃样板。文物机构队伍着力加强,人才结构不断优化,与承担的使命任务相匹配。文物对外交流合作更为广泛,甘肃文物影响力更大提升,全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时期甘肃文物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2025年

属性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量

180处

预期性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

600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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